广东诚于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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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权侵权的种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 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维权方式选择
当事人就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行政投诉处理速度快,能够快速制止侵权行为,但当事人不能获得侵权赔偿;提起诉讼处理速度相对较慢,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请求,能够较好的弥补损失,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客户可以根据案件特点自行决定或者咨询我所专业律师选择最佳的方式来保护自身合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