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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是否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必要教育开支 [2017-09-29]
【案情】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张笑某,现年16周岁。原、被告后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张笑某由原告抚养,费用各半承担。离婚后,张笑某中考未达到某中学的录取分数线,原告在未与被告协商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的规定缴纳了20000元的“择校费”。后原告要求被告分担该部分费用,但被告认为该费用超出其能力承担范围,且不属于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的部分。双方协商未果,原告…
承诺“终生”享有一半产权 未予登记赠与无效 [2017-09-29]
父亲将一半房屋产权赠与给儿子,儿子要求父亲履行赠与承诺被拒。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廖甲起诉被告廖乙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法院驳回了原告廖甲的诉讼请求。廖甲系廖乙与吕某之子,廖乙与吕某于2005年离婚,廖甲随母亲吕某生活。2011年被告廖乙在新余市三叠园凯光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2013年被告廖乙再婚,吕某得知廖乙再婚,担心廖乙再婚后生育小孩将瓜分廖乙的房产,故多次找到廖乙,…
房屋分给子女后反悔 老汉索要房屋被驳 [2017-09-29]
赵某通过分家将房屋分别分给了子女,但赵某拥有在女儿分得房屋内的居住使用权,现赵某以女儿不让其居住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分家协议,重新确定女儿分得的房屋归赵某所有。日前此案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女儿不让居住房屋的事实,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赵某与程某原系夫妻关系,为密云县某村村民,二人均已60多岁,但多年来经常打打闹闹。2014年4月5日,赵某和程某与子女分家,将家中的两处房屋分给…
丈夫证妻出轨公证其电邮 妻起诉侵犯隐私败诉 [2017-09-29]
李某与赵某原是夫妻,为工作需要,妻子赵某注册了主邮箱,丈夫李某后注册了关联邮箱。在双方的离婚诉讼期间,丈夫李某向上海市某公证处申请对关联邮箱内的电子数据信息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处出具了3份公证书,显示了所公证的关联邮箱中含有赵某的照片、身份证、驾驶证信息、工作邮件等内容。李某将公证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用于证明妻子赵某有婚外情。离婚诉讼中,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公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认定赵某与婚外异…
该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有效 [2017-09-29]
【案情】原告黄某诉称,被告与第三人原系夫妻关系,原告系被告与第三人之女。被告与第三人于1990年4月登记结婚,2009年3月6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将位于湖南省澧县澧阳镇遇仙楼巷62号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1套全部赠与原告,并在原告年满18周岁后过户到原告名下。至2009年10月,原告已年满18周岁,但被告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履行房屋过户义务;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辩称,2006年4月,被告已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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